這些程式我們在使用的時候按理應該盡量不要更動以免日後改版時造成問題, 不過要是遇到下面二種狀況那就...
原始程式是用指標來指向要處理的結構變數, 而現在我們想把規模縮小, 只會有一份結構變數, 同時也希望最佳化目的碼, 讓系統小一點, 快一點.
或者原始程式中把結構變數寫死了, 所有的函數都是針對那一個結構變數寫的, 結構變數生不出第二個 instance 來. 而我們卻是需要擴充一下, 讓它能處理多個結構變數.

p 為指標, 並且指向變數 xp 為陣列變數或者指標變數p 為指標, 並指向一結構x 為該結構成員 float fVar = 1.2;
int32_t iVar;
iVar = fVar; // iVar 值為整數 1
// 下例 OK, 但是無法處理參數的異動
#define printf my_printf
// 下例 OK, 但是只能處理剛好二個參數的異動 (增加, 交換)
#define printf(a, b) my_printf(x, b, a)
// 下例 ERR, C 編譯器的 preprocessor 不認識 ...
#define printf(a, b, ...) my_printf(x, a, b, ...)